《商君书》19:境内第十九
《商君书》第19篇“境内第十九”原文与现代汉语译文,按通行版本整理。
《商君书》19:境内第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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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四境之内,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,生者著,死者削。
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,级乞一人。其无役事也,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;其役事也,随而养之。
军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,命曰校、徒、操、出公。爵自二级已上至不更,命曰卒。其战也,五人来簿为伍,一人羽而轻其四人,能得一首则复。夫劳爵,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,罢其县大夫。
五人一屯长,百人一将。其战,百将、屯长不得,斩首;得三十三首以上,盈论,百将、屯长赐爵一级。
五百主,短兵五十人;二五百主,将之主,短兵百人。千石之令,短兵百人;八百之令,短兵八十人;七百之令,短兵七十人;六百之令,短兵六十人。国封尉,短兵千人。将,短兵四千人。战及死吏,而轻短兵,能一首则复。
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,则盈论;野战斩首二千,则盈论;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。行间之吏也,故爵公士也,就为上造也;故爵上造,就为簪袅;故爵簪袅,就为不更;故爵不更,就为大夫。爵吏而为县尉,则赐虏六,加五千六百。爵大夫而为国治,就为官大夫;故爵官大夫,就为公大夫;故爵公大夫,就为公乘;故爵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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