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君书》15:徕民第十五
《商君书》第15篇“徕民第十五”原文与现代汉语译文,按通行版本整理。
《商君书》15:徕民第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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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地方百里者,山陵处什一,薮泽处什一,溪谷流水处什一,都邑蹊道处什一,恶田处什二,良田处什四,以此食作夫五万,其山陵、薮泽、溪谷可以给其材,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,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。
今秦之地,方千里者五,而谷土不能处二,田数不满百万,其薮泽、溪谷、名山、大川之材物、货宝,又不尽为用,此人不称土也。秦之所与邻者,三晋也;所欲用兵者,韩、魏也。彼土狭而民众,其宅参居而并处;其寡萌贾息民,上无通名,下无田宅,而恃奸务末作以处;人之复阴阳泽水者过半。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,似有过秦民之不足以实其土也。意民之情,其所欲者田宅也,而晋之无有也信,秦之有余也必。如此而民不西者,秦士戚而民苦也。臣窃以王吏之明为过见。此其所以弱不夺三晋民者,爱爵而重复也。其说曰:“三晋之所以弱者,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。秦之所以强者,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。今多爵而久复,是释秦之所以强,而为三晋之所以弱也。”此王吏重爵爱复之说也,而臣窃以为不然。夫所以加苦者,为强也;所以重爵者,为赏也。今强矣,而不赏,是释其所以强,而求其所以弱也。且夫三晋之民,非恶秦之强也,恶秦之苦也。今王发政,令三晋之民利,使秦之民苦,是三晋之民不西,而秦之民东也。臣故曰:王吏之明为过见。
今利其田宅,而复之三世,此必与其所欲,而不使行其所恶也。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。且直言之谓也,不然。夫实圹什虚,出天宝,而百万事本,其所益多也,岂徒不失其所以攻乎?
夫秦之所患者,兴兵而伐,则国家贫;安居而农,则敌得休息。此王所不能两成也。故三世战胜,而天下不服。今以故秦事敌,而使新民作本,兵虽百宿于外,竟内不失须臾之时,此富强两成之效也。臣之所谓兵者,非谓悉兴尽起也,论竟内所能给军卒车骑。令故秦兵,新民给刍食。天下有不服之国,则王以春围其农,夏食其食,秋取其刈,冬陈其宝,以大武摇其本,以广文安其嗣。王行此,十年之内,诸侯将无异民,而王何为爱爵而重复乎?
周军之胜,华军之胜,秦斩首而东之。东之无益亦明矣,而吏犹以为大功,为其损敌也。今以草茅之地,徕三晋之民,而使之事本,此其损敌也,与战胜同实,而秦得之以为粟,此反行两登之计也。且周军之胜、华军之胜、长平之胜,秦所亡民者几何?民客之兵不得事本者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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