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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借鉴 / 先秦至汉代

《商君书》08:壹言第八

《商君书》第8篇“壹言第八”原文与现代汉语译文,按通行版本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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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君书》08:壹言第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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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凡将立国,制度不可不察也,治法不可不慎也,国务不可不谨也,事本不可不抟也。制度时,则国俗可化,而民从制;治法明,则官无邪;国务壹,则民应用;事本抟,则民喜农而乐战。夫圣人之立法、化俗,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,不可不知也。夫民之从事死制也,以上之设荣名、置赏罚之明也,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。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,见上之尊农战之士,而下辩说技艺之民,而贱游学之人也。故民壹务,其家必富,而身显于国。上开公利而塞私门,以致民力;私劳不显于国,私门不请于君。若此而功臣劝,则上令行而荒草辟,淫民止而奸无萌。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,强;能事本而禁末者,富。

夫圣人之治国也,能抟力,能杀力。制度察则民力抟,抟而不化则不行,行而无富则生乱。故治国者,其抟力也,以富国强兵也;其杀力也,以事敌劝民也。夫开而不塞则短长,长而不攻则有奸;塞而不开则民浑,浑而不用则力多,力多而不攻则有奸、有虱。故抟力以壹务也,杀力以攻敌也。治国者贵民壹,民壹则朴,朴则农,农则易勤,勤则富。富者废之以爵,不淫;淫者废之以刑,而务农。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,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。故明君知齐二者,其国强;不知齐二者,其国削。

夫民之不治者,君道卑也;法之不明者,君长乱也。故明君不道卑、不长乱也。秉权而立,垂法而治,以得奸于上,而官无不;以得下情,而民不欺。明君之治也,任其力不任其德,是以不忧不劳,而功可立也。度数已立,而法可修。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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