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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陶朱公商训》03:陶朱公经商十八法

《陶朱公商训》第3篇“陶朱公经商十八法”原文与现代汉语译文,按通行版本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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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陶朱公商训》03:陶朱公经商十八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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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陶朱公经商十八法

一、生意要勤快,切勿懒惰,懒惰则百事废。

二、价格要订明,切勿含糊,含糊则争执多。

三、用度要节俭,切勿奢华,奢华则钱财竭。

四、赊欠要识人,切勿滥出,滥出则血本亏。

五、货物要面验,切勿滥入,滥入则质价减。

六、出入要谨慎,切勿潦草,潦草则错误多。

七、用人要方正,切勿歪斜,歪斜则托付难。

八、优劣要细分,切勿混淆,混淆则耗用大。

九、货物要修整,切勿散漫,散漫则查点难。

十、期限要约定,切勿马虎,马虎则失信用。

十一、买卖要随时,切勿拖延,拖延则失良机。

十二、钱财要明慎,切勿糊涂,糊涂则弊窦生。

十三、临事要尽责,切勿妄托,妄托则受害大。

十四、账目要稽查,切勿懈怠,懈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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